行政程序法與案例解析(林亮宇講座)-解答
課程簡介
這門課程的目標是讓學員了解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內容,包括行政程序法的適用範疇、相關的原則和法則,以及行政程序的進行等。通過案例分析,我們希望能讓學員更深入地理解法律,從而能夠在遵守法律的基礎上提高公共服務的效能。
題目和解答
Q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之規定,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,稱為哪些名稱?
✓ 規程、規則、細則、辦法、綱要、標準、準則。
要點、注意事項、規定、規約、基準、須知等。
法律、自治條例、法規命令、自治規則、委辦規則。
以上皆非。
Q 行政程序法第5條至第10條有規定多項「一般法律原則」,何者為非?
依法行政原則、明確性原則
比例原則、誠實信用原則
注意當事人利益原則、合法裁量原則
✓ 法官保留原則、契約自由原則
Q 授權明確性又包括哪三項可能性?
✓ 理解可能性、預見可能性、審查可能性
法安定性、不溯及既往、平等原則
稅捐公平原則、比例原則、信賴保護原則
法律優位、法律保留、授權明確性
Q 比例原則又分為哪三項原則?
✓ 適合性原則、必要性原則、狹義比例原則
理解可能性、預見可能性、審查可能性
過度禁止原則、罪刑法定原則、不告不理原則
一般原理原則、行為有害原則、罪刑法定原則
Q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,交由所屬下級機關執行,依行政程序法稱為?
✓ 委任
委託
授權
委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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